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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文所安,看杜甫的《江南逢李龟年》  

2014-05-15 14:20:59|  分类: 古诗文欣赏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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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文所安,看杜甫的《江南逢李龟年》 - 野山坡 - 山也悠然

 

一:关于宇文所安:

宇文所安,美国著名汉学家,现任教于哈佛大学东亚系、比较文学系,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诗歌,是唐诗研究领域首屈一指的美国学者。

其英文本名Stephen Owen,直译应该称作“斯蒂芬·欧文”。他偏偏给自己取了中国字中的姓氏“宇文”,并且从《论语·为政篇》的“视其所以,观其所由,察其所安”中摘得“所安”两字,作为自己的身份符号。而“宇文”是古代胡人的姓,所以这也是一个胡汉结合的名字。他常说搞不清自己是个汉化的胡人还是胡化的汉人。

但宇文所安的确是地道的美国人,他1946年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,1959年移居北方大城市巴尔的摩。宇文所安从少年时期就对诗歌感兴趣。坊间流行的一个传说是,14岁那年,他在巴尔的摩市立图书馆里随手翻阅,第一次读到了李贺的《苏小小墓》:“幽兰露,如啼眼。无物结同心,烟花不堪剪。”中国唐朝诗人的忧郁吟唱,成为少年宇文痴迷唐诗和中国古典文学的机缘。自此他欲罢不能,沉迷期间。宇文所安身为物理学家的父亲,曾一度担心他对遥远而陌生的中国古典诗歌的嗜好,会让他将来饿肚皮。宇文所安曾自嘲说,自己后来竟能够自食其力,“实属侥幸”。

后来,他进入耶鲁大学东亚系学习。1972年,26岁时以论文《韩愈与孟郊的诗》获文学博士学位。1972—1982年任教于耶鲁大学。1977年,31岁的他发表了令学界耳目一新的的研究著作《初唐诗》。1982—1984年任哈佛大学中国文学教授。1984年至今担任哈佛大学中国文学与比较文学教授,成为美国汉学界研究唐诗的著名学者。

宇文所安编著了有关中国文学尤其是唐诗的论著十多部,其代表性的论著有:有《初唐诗》、《盛唐诗》、《追忆: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》、《中国文论:英译与评论》、《他山的石头记》、《迷楼:诗与欲望的迷宫》、《中国“中世纪”的终结:中唐文学文化论集》、《晚唐诗》、《传统中国诗与诗学》等。主编有《剑桥中国文学史》(上卷),《抒情诗的生命力》(与林顺夫合编);翻译有《文心雕龙》、《中国文学选集:从先秦到1911》等。大多数著作已被陆续翻译成中文出版。

德国著名汉学家顾彬对宇文所安赞赏有加,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美国汉学家是:“斯蒂芬?欧文排第一,他是惟一可以和欧洲人一样思考的美国汉学家,惟一一个,连他的英文也不是一个美国人的英文。他的新思想特别多,他会开拓一个新的方向。不管哪个国家,包括德国、美国在内的汉学家,我们只能够数一数一只苍蝇有多少脚。他是真正的汉学家,他在天上,我在地上。”

鉴于宇文所安在唐诗研究领域的卓越成就,1991年他人选“美国国家艺术与科学院”院士,1994至1995年人选“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”(ACLS),并获得“梅隆杰出成就奖”,成为美国唐诗研究领域的代表人物。

同许多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和中国文化的学者一样,宇文所安也性乐烟酒,心好诗歌,喜俳谐,简脱不持仪形,喜俳谐。在茶余饭后、工作之余,喜欢捧读吟诵王维、李白的诗句,达到一种忘我之境。每每说到兴起,也总是起身从书架上抽下一册唐诗,找到要解读的原诗,用汉语大声朗读起来。

而他常执在手中的烟斗,还记载着他所执教的哈佛大学“爱屋及乌”的一段逸事。哈佛大学一向有规定,禁止教授在学校抽烟。但宇文所安的办公室似乎成了例外,学校破天荒给他安装了一个通风的风扇,以满足他在办公室抽烟斗的癖好。谈起这段逸事,宇文所安不免有些得意。原来,早些年有所北美名校鼓励宇文所安跳槽去教书。哈佛得知自己的名教授将遭人挖角的消息后,也赶去做他的工作。“学校知道,拉拢我,关键是要帮助我解决我的烟斗问题。”最后,哈佛用一台小小的风扇成功地“笼络”了宇文所安的心。此后至今,宇文所安,一直安于哈佛。

虽然喜欢唐诗,但问起愿意生活在哪个朝代,宇文所安却愿选择活在南宋,因为“南宋的生活是比较享受的”,“我不会希望生活在唐朝的,太危险了”。

友人曾戏称他是为唐诗而活着的美国人。他却自称是“唐诗王国的异乡人”“在学习和感受中国语言方面,中国文学的西方学者无论下多大功夫,也无法与最优秀的中国学者相并肩”。但就是这样一个所谓的“异乡人”,不但在中国古典诗歌尤其是唐诗研究中做出了举世属目的成就,也像许多西方汉学家一样,娶了个“异乡人”的太太。

他的妻子田晓菲13岁从天津十三中学直接升入北京大学西语系读英美文学专业,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英语系。1998年6月,从哈佛毕业,并获得比较文学博士学位。毕业后,她应聘到柯盖德大学东亚系担任客座助理教授,一年后到康奈尔大学任中国古典文学助理教授,1999年元旦,与宇文所安结为伉俪。现亦为哈佛大学中国文学教授。出版作品有《爱之歌》等,学术著作有《尘几录:陶渊明与手抄本文化》等。

两人既是夫妻,也是学术伙伴,在宇文所安主编的《剑桥中国文学史》中,田晓菲承担第三章从东晋到南北朝一直到唐太宗部分。“我们都觉得自己找到了知音我们唯一不同的是,他喜欢唐朝,我喜欢南朝,不过都很喜欢诗”,田晓菲教授如是说。

 

二、宇文所安《追忆: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》书摘

一首中国诗中的名作,考虑一下是什么原因使得它为人们传诵赞赏。这是一首同追忆有关的诗,无声的回忆萦绕在诗人心间,给诗染上了人们熟知的风采。这又是一首帮助我们记住它的作者的诗,它为我们在今天充分地了解“他是谁”提供了一部分线索。为了完成追忆的任务,把诗人的过去带到我们眼前,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它周围历史的世界,呼唤它的读者从简洁的行文里去寻找形成它的完整的情景。无论是诗所表现的诗人记忆中的场景,还是这首作为诗人以及他那个时代的纪念物的诗,都是不完整的。然而,艺术的力量恰恰来源于这样的不完整,正如在西方的传统里,这种力量来源于摹仿的嬗递。

歧王宅里寻常见,

崔九堂前几度闻。

正是江南好风景,

落花时节又逢君。

这里诗意何在呢?没有值得注意的词句,看不到动人的形象,整个景象太熟悉了,诗人也没有用什么新奇的方式来描写,使得熟悉的世界看上去不那么眼熟。假定我按字面的意思来叙述它的内容,那就是:“我在歧王和崔湜那里经常看到你,听到你歌唱,现在,在晚春,我在江南又遇到你了。”难道这也算诗?更不用说是为人交口称誉的诗了。要回答这个问题,或许不能仅仅从诗本身着眼,或许问题应该这样提:既然我们明知这首诗确实富有诗意,那么,在什么情况下,才有可能发掘出这首诗的诗意呢?

这是一首描述相逢的诗,它追忆的是很久以前的某一时刻,要让对方想起这个时刻,只需要稍微提醒一下就可以了。因为关系密切,所以只需要稍微提醒一下,就像与一位老朋友谈话时,我只需要说:“还记得那个夏天吗……”,各种细节会涌入我们的记忆,也许各人有各人不同的方式,但无疑都是无声地涌入脑海,都是事实原来面目的再现。因此,诗人在这里只需要提到“歧王宅”就够了。而我们这些后来的、当时并不在场的读者,由于这种私人间打招呼产生的吸引力,想要重温隐藏在字里行间发挥作用的事件:他们的相逢成了我们与之相逢的对象,我们因此也沉入无声的回忆——回忆我们曾经读过的东西,回忆在我们的想象里,当时是怎样一幅情景。

没有这些阅读和已有的想象,就没有诗:我们会被排斥在外,成为既不了解说话者也不了解受话者的局外人。然而,如果我们知道这首诗是杜甫的《江南逢李龟年》,知道它作于770年, 我们就会由此想到杜甫一生的流离颠沛,想到安禄山之乱和中原遭受的蹂躏,想到失去的安乐繁华,它们在玄宗开元年间和天宝早期似乎还存在,对作此诗的杜甫来说,却已成了过眼烟云。我们想到,这是一首杜甫作于晚年的诗,这位游子此时终于认识到,他再也回不了家乡,回不了京城。与此同时,我们也记起在我们头脑中李龟年是什么样的形象,他是安史之乱以前京城最有名的歌手,是最得玄宗宠幸的乐工之一。乐工在安史之乱中四散逃亡,李龟年的声望和特权也随着丧失了。这时,他已年入暮龄,流落到江南,靠在宴会上演唱为生。《明皇杂录》告诉我们:“唐开元中,乐工李龟年、彭年、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……特承顾进。……其后龟年流落江南,每遇良辰胜赏,为人歌数阕。座中闻之,莫不掩泣罢酒。”(卷下)在江南宴游者眼里,李龟年就是杜甫所说的“馀物”——他站在他们面前不仅仅是为他们歌唱,同时也使他们想起他的往昔,想起乐工们的境遇变迁,想起世事沧桑。他站在我们面前歌唱,四周笼罩着开元时代的幽灵,一个恣纵耽乐、对即将降临的灾难懵然无知的时代。

这四行诗的诗意究竟在哪里?在说出的东西同这两个人正在感受和思考的东西之间是存在距离的,诗意不单在于唤起昔日的繁华,引起伤感,而且在于这种距离。让我把这一点阐述得更清楚一些:诗意不在于记起的场景,不在于记起它们的事实,甚至也不在于昔日同今日的对比。诗意在于这样一条途径,通过这条途径,语词把想象力的运动引导向前,也是在这条途径上,语词由于无力跟随想象力完成它们的运动,因而败退下来。这些特定的语词使失落的痛苦凝聚成形,可是又作出想要遮盖它们的模样。这些词句犹如一层轻纱而徒有遮盖的形式,实际上,它们反而更增强了在它们掩盖之下的东西的诱惑力。

杜甫记起岐王李范提供的聚会场所,李范是开元早期诗歌和音乐的赞助者。假如对开元时期的诗歌和文坛轶事有足够的了解,我们也会记起这些聚会。不过,杜甫在这里说的是经常见到(“寻常见”)和多次听到(“几度闻”)。同许多其他的回忆不一样,这里不是回忆某一具体的时刻,而是回忆自从不能再与李龟年经常相遇以来的这一段时间距离。说不定就是在他们经常相遇的日子里,杜甫也很珍视他们的相会,但是,没有人会对“寻常”的东西给予足够的珍视。现在,失去了可以随意相聚的机会,相逢的经常性本身也成了值得珍视的东西。“寻常”成了异乎寻常。此时此刻,记忆力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某种东西,由于这种失落,过去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,现在有了新的价值。

杜甫现在这副模样或许不会让李龟年想到,这样一个人以前在官宦士绅和骚人墨客的、美事纷陈的聚会上曾经是常客——然而,当时谁又能料到李龟年今日的遭遇?杜甫“认出了”李龟年,从李龟年的眼中看出了自己目前的境况,他希望李龟年也能认出他,能知道他与他曾经是同一种人。现在,我们重新听一听这首诗,就可以听出他要求得到承认的愿望:“那时我是经常看见你的呀。”

同很久以前的“经常”和“多次”相对照,我们面对的是发生在眼前的“又一次”(“又”):这是孤立的一次相逢,由于失去了以往那种经常相逢的机会而变得珍贵难得,人们过去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机会的可贵,孤立的一次相逢以长期的分离为背景,既有往日的分离,也有可以预见得到的未来的分离。没有付诸文字的东西给能够体会出这层诗意的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。杜甫没有直抒表现在感遇诗中最常见的情感:“你我何日再相会?”眼前的相遇说不定是最终的一次,他们俩都明白:他们都已是老人了。杜甫没有讲到这件事,相反,他只谈此时此刻(“正是”),只谈景色的美丽。

他挥手指向展现在我们眼前的美丽景色,把我们注意力从对消逝的时间的追忆上引开,或许还从未来上引开。然而,这个姿态是一种面纱,它是这样透明,以致使我们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我们所失去的东西。当我们说:“让我们别再谈它了”,而且试图转移话题时,我们所处的正是个令人痛苦的时刻,它说明了一个真情,标志着我们的思想难以摆脱我们同意要忘掉的东西,而且现在比以前更难摆脱了。

不过,还是让我们把这深一层的真情放在一边,光是来留意一下可爱的景色(“好风景”)吧。这样,我们会进一步注意到这幅景色所处的季节(“落花时节”)。尽管迷人的景色令人分心旁骛,它还是叫人忘不了,这是同末日、凋落和消逝遥相呼应的、与它们有关的形象。

诗人追忆的是人的聚会和人所居住的华屋广厦、官宦文人的聚会和岐王的宅邸,它们结聚在头两句诗力,接着消失了。记忆的幻象刚从我们眼前消失,面对的自然风景就取而代之,出现在后两句诗里。但是,这种取代又深化成为提示我们想起失落物的东西,落花又一次使我们想到,繁华的季节已经终结了。

诗的结束是现实场景的开始:“我又碰到你了”(“又逢君”),在这个陈述中伴随有许多没有说出来的叙述。诗好像在说:“我以前见过你好多次,现在又碰到你了”,似乎只不过在相逢的总数上又加上了一次。这个陈述是符合事实的,然而,毋庸置疑,这次相逢不是简单的“又碰到你”,就像开元年间经常发生的相遇一样:这是一次非常特别的“又逢君”,同以往的都不一样。并不像它声称的那样是简单的重复。诗人把它说成是普通的重复——“我又碰到你了”——有一半是为了装样子,装作他想要掩饰他由这次相逢而承受到的重量,以及从中感受到的独特的欢愉和痛苦,而它们恰恰是因为这次相逢同以往的相逢全都不同而造成的。这个姿态又是一层透明的面纱:他通过无言而喊出想说又没有说的东西。

这四行诗是回忆、失落和怅惘的诗:失去了的过去,可以想见的、完全没有希望的将来。然而,整首诗中没有一个字讲到同丧失有关的事。它谈到的只是相会:

岐王宅里寻常见,

崔九堂前几度闻。

正是江南好风景,

落花时节又逢君。

往昔的幽灵被这首诗用词句召唤出来了,而这词句用得看上去使劲要显得对这些幽灵一无所知:装得越像,幽灵的力量就越大。对我们来说也一样。我们读到这首小诗,或者是在某处古战场发现一枚生锈的箭镞,或者是重游故景:这首诗、这枚箭镞或这处旧日游览过的景致,在我们眼里就有了会让人分辨不清的双重身份:它们既是局限在三维空间中的一个具体的对象,是它们自身,同时又是能容纳其他东西的一处殿堂,是某些其他东西借以聚集在一起的一个场所。这种诗、物和景划出了一块空间,往昔通过这块空间又回到我们身边。

【选自凤凰读书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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